项云的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两天便恢复了精神。她第一件事就是向哥哥打听这里有没有修吉他的店,拿到推荐后立刻前去询问。
店家检查后表示能修,但面板的木料款式老旧,很难找到匹配的替换材料。况且要修那就得整个面板全换,修理费用不菲,几乎抵得上一把新吉他的价钱,再加上那把吉他本身款式过时,音色也算不上出色,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
可项云执意要修。店家拗不过,只好答应下来,只是提醒她,至少要等上两个月,那还是情况好的时候。
两个月吗?
当然能等。修,必须修,就算摔的七零八碎,她也要修!
项云的指尖沿着吉他那道缝隙缓缓滑过。
因为这是她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想起离开前的那天。
她在房间里突然想起一段熟悉的旋律,就忘记了妈妈在家,兴致大发弹起了吉他。
没过了一会,妈妈突然冲进来。她脸色惨白,尖叫着夺过吉他,狠狠往桌子的拐角砸了一下。
“你就和你那个死鬼爹一样!是恶魔!为什么你们都不肯放过我?!”
妈妈又发疯了,每次想起爸爸都是歇斯底里。
她只是沉默地捡起吉他,抚摸着断弦,没说些什么。
可心里打定主意要离开这个家。
所以她买了机票和哥哥说要回台北散散心,也临时写了份离职信辞职。
大概也有点不负责任吧,虽然很抱歉这样对上家实习公司,但谁都有特殊的时刻,她都不要工资了,希望他们不要怪她。
“小姐,您确定要修吗?”店家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这费用真的不太划算。”
“修。”她抬起头,很固执地坚持,“多少钱都修。”
店家叹了口气,最终点头答应。
走出店门时,项云抬头看了看天空。台北的冬日阳光很淡,像一层薄纱笼罩在头顶。
两个月。
她得在这座城市待上两个月了。
或许更久。
她拿出新买的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给哥哥发了条消息:
「我想等吉他修好了再走。」
发完,她盯着屏幕看了几秒,又补了一句:
「可以吗?」
几乎是立刻,手机震动起来。
「废话,当然可以,你爱住多久住多久,一辈子都行。」
项云盯着这条回复,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
至少在这里,还有人愿意留她。
项云回到家时,屋内空荡荡的,只有窗外的风偶尔撩动窗帘。她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发呆。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哥哥发来的消息:
「志才他爹松口了!投资500万!虽然不多,但好歹能开机了!」
后面跟着一连串兴奋的表情包。
项云回了个「恭喜」,想了想又补了一句:「500万台币够拍电影吗?」
哥哥的回复很快弹出来:
「省着点用呗。设备租二手的,场地找便宜的,演员……反正我和志才自己也能演!」
哥哥自导自演?好像还蛮有趣的。
没过多久,项风又发来一条:
「对了,我们明天准备招募演员,你要不要也来看看?」
项云盯着屏幕。
她其实对电影不感兴趣,但她也实在不想一个人呆在这个家里。
「好。」
放下手机,项云又重新发呆。
一个人呆在这栋房子里总会想起不快的记忆。
这栋老房子是奶奶留下的,和她小时候的记忆一样。上一次来这里,她还是个小孩,那是她离开台北的前几天。
妈妈原想把她扔给奶奶带的。
但……
“滚!带着你的小扫把星滚出去!”
奶奶的咒骂混着摔碎的瓷碗声,她犹记如新。
于是,妈妈才勉强把她带走。
“扫把星啊……”
在刚苏醒时,奶奶也是这样说她的。
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奶奶为什么会对她抱有偏见,可无论她问谁都得不到答案。妈妈只会冷冷的看着她,哥哥会转移话题……
算了不想了。
她早就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了,因为她知道有些人根本就不会进入她的世界里,她也不会允许他们进入,哪怕是亲人。
第二天上午,项风骑着他那辆修好的摩托车,载着项云前往试镜场地。
很快目的地就到达了。
“到了。”项风停下车,摘下头盔,回头看了她一眼,“紧张吗?”
项云笑道:“又不是我要试镜。”
“也是。不过你要是想演,哥可以给你安排个角色。”
项云拒绝:“算了吧,我可不会演戏。”
“偶尔体验一次不有趣吗?”项风说完,领着她往里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