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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南懿从没想过接近汪大东等人还会得来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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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正烈,温南懿挤在四个大男人中间,白皙胜雪的腿上披了件黑色外套,准确来说是丁小雨的制服外套。
她极度厌恶阳光明晃晃的灼热感,比起默不作声逞强着接受这一切她更喜欢直话直说不拐弯抹角地寻求帮助。
当然,歪点子都是留着对付雷克斯的。
要问为什么是丁小雨的外套?
汪大东这种成天穿着无袖背心疑似炫耀自己那发达二头肌以掩盖自己头脑简单事实的阳光健气男,只需远远看一眼都能感受到那扑鼻而来的男性荷尔蒙魅力。
简单来说就是汗臭味。
王亚瑟倒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像是古龙水腌入味,跟他的好兄弟形成两个极端。
至于雷克斯嘛…确实是干净清爽的,不过他在终极一班病弱白花天生自带哮喘病的人设实属不敢恭维,要是拿走他的外套温南懿恐怕是要被安上欺凌弱小的罪名。
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丁小雨了,不想后者答应得干脆,沉默着就将外套递到她面前,衣服上还若有似无透着股皂角香味。
“雷克斯温同学,我跟你们说这家摊子超酷的。”
温南懿端起面前的冰水轻抿一口,总算是短暂驱散炎热,浓密的乌睫上撩,她凉凉扫一眼那所谓的老板,忽地笑了。
“嗯,是蛮酷的。这位老板看起来有些眼熟。”
毫无异能波动的躯体,她在断肠人身上感受不到丝毫战力指数,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麻瓜,却长着一张与那金时空实力最为强悍的魔化异能行者别无二致的面庞。
看来那所谓的同盟,还藏着许多秘密。
“我跟谁都熟,尤其跟不认识的人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