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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王都附近的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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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没有怎么在系统空间折腾,除了每天都有进去答题,空间建设暂时搁置了:一方面是没啥钱,想攒点。一方面是因为不管是之前的牧场还是林地,都需要等草木长出来,再进行下一步。

于是菲尔发现小少爷最近四五天神采奕奕的,不像之前一上马车就睡觉了。

菲尔很开心,他隔着车窗和兰斯说了很多曾经的见闻,偶尔还会带着兰斯在马上飞奔一会儿。

但是John觉得兰斯少爷还不如睡觉呢,他醒着时,马车的车速根本提不起来,多耽误赶路。

但是一行三个人,菲尔眼瞅着就不是站在John这边,John也就只能耸耸肩。

至于菲尔抱着兰斯骑马,两人基本上脸贴着脸,哦,那有什么,骑士们守卫贵族少爷,他们宣誓效忠,愿意为少爷们献出生命,献出一切。只要少爷们需要,□□也是可以献出的。

就John知道的,流传下来的故事里面就有关于第一勇士和帝国太子感情深厚的:太子为了奖励下勇士,每次勇士赢得战役后,太子都会让勇士留宿。这是君臣佳话。人家太子妃都没意见,自然他们也没有意见。

虽然很多事情不能明明白白地拿到太阳底下来,但是很多事情在这个国家是心照不宣的。

啊,神灵,John用心祷告,他是虔诚的教徒,但是他也是经常犯错的愚人。John咧嘴一笑,又开始哼他的歌:

“哦!莱恩少爷是值得崇拜的和我最尊敬的主人”

“他每日按照司仪的标准给我供应一块面包、一壶啤酒和一条咸鱼。”

“啊!莱恩少爷是值得崇拜的和我最尊敬的主人”

“我每年有着40磅的收入,还可以日日吃到面包和咸鱼。”

菲尔填好火药,对准,开枪。“砰”的一声枪响后,兔子被炸烂了半边。

“咦。”兰斯嫌恶地移开眼。菲尔上前将兔子装进布袋,系到马车上。

“还有多久到王都?”兰斯已经感到了旅途的辛苦。

“快了,已经到了王都附近的郡县了。”帝国领土浩瀚辽阔,他们乘坐马车从南边出发已有半月。其实不能怪兰斯娇气,才半月的路程就觉得旅途劳累,实在是兰斯所在的庄园很是偏僻,他们一行人前往王都的路线也是精心挑选后的隐蔽。

想到兰斯的父兄拥有的巨大财富,可以说,这个瘦弱俊美的男孩能直接影响一场战争的走向。所以兰斯的父兄选择将他送到一个强大的保护伞下。

菲尔伸手抹掉兰斯鼻尖上的小小汗滴,火药和钢铁的味道让兰斯皱起鼻子顶了顶菲尔的手:“我讨厌这个味道。”

菲尔打开水袋,递给兰斯。兰斯接过后将水袋倾斜,让水匀而缓的流下。

菲尔洗完手后接过兰斯递来的手帕擦干了水渍,一抬头,兰斯正双眼亮晶晶得看着他:兰斯很喜欢被安排做一些小事。

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是菲尔在生火堆时,兰斯走过来在旁边蹲下,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然后在他需要柴火时递过去了一根细细的树枝,菲尔接过去,说了一句:“这正好是我需要的。”兰斯一下子就蹦了起来,然后扑到了菲尔的后背上,抱着他的脖子小声而高兴地说话:“当然啦,我超级有用的。”

说完又重复了好几遍。激动、快乐,兰斯趴在菲尔的后背上粘了他许久,从那之后越来越喜欢找菲尔。只要菲尔出现,兰斯的眼睛就会跟随,脚步就会有自己意识似的朝他走过去。

菲尔察觉到了,觉得兰斯是喜欢听到夸奖。

于是总是毫不吝啬:“兰斯,你做得真好。”

“哦,兰斯,这样做真不错。”

兰斯变得快乐生动了许多。

他将菲尔用过的帕子折好塞进菲尔的口袋:“洗好后给我。”然后兰斯小少爷朝菲尔伸手:“抱我下去。”

菲尔:兰斯很爱撒娇。

到了王都附近的郡县,兰斯他们在这里停留了许久,是菲尔要求的。

他们住到了一栋古老的庄园里面,别墅很大,很多人,没有人限制兰斯的行动,但是兰斯总是很怕见到那些仆人:他们板着脸,很少说话,眼睛像鹰。

兰斯觉得不自在,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和菲尔待在一起,除了菲尔进书房的时候。至于John,太离谱了,John早在到了庄园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离开前还专门把兰斯叫到门口。

兰斯当时只是以为John出门采购,结果那个家伙行了一个脱帽礼后就直接走了,他就这样潇洒地走了,什么话都没有留,一直到现在就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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