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西斜,日落的余光染红了天际。
许家人趁着太阳还没有彻底落下,借着余晖吃起了晚饭。
许家人的饭菜很简单。沈霄和李旭没来之前,许阿叔和他夫君郭虎农闲若是无事,也只有他们儿子许颂休学回来才会吃晚食。
都说许家日子好,郭虎会打猎,家里饭桌上总会时常见些荤腥。
可实际上,他们家是比村里的一些人家要好些,可他们到底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
打猎一个不慎,猎物没弄回来,人怕也是要折在深山里。郭虎打猎的手艺再好,那也是悬着脑袋在干的。
普通百姓家要培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他们还要供养儿子读书,手里的银钱更要计较着花。
故而他们大多数都是和村里人一样,晚饭是不吃的。
也就是沈霄他们来了,为了沈霄的身体,一日三餐必不可少。
可沈霄如何肯乐意唯有自己一人独享饭食的道理,言明若是家里人都不吃,那他也不吃了。
沈霄也知晓许家不容易,所幸他手里有不少积蓄,取出一部分交给许阿叔,全当他在家里吃住的费用。
许阿叔自是不肯要的,可他又拗不过沈霄,只好收取了一小部分,剩下的还给沈霄,让沈霄自己好生收好。至此,全家人就都开始日日吃起了晚饭。
只是虽说是在一起吃饭,但许阿叔他们吃的和沈霄吃的还是不一样的。
许阿叔虽然是同意一起吃饭,但晚食的份量却极少,仅够几人凑个肚底,但这对于许阿叔他们而言却是足够了。
什么家庭撑得起天天每顿饭吃个肚儿圆的?稍微垫一垫就不错了。
反观沈霄面前的,相比许阿叔他们稀薄的粗粮,他碗里是满满一碗浓稠雪白的白粥。
沈霄身子骨弱,本该吃些好的补补。但太过油腥,大补之物沈霄身子承受不起。只能清淡温补为好。
晚食又不宜多吃,白粥刚刚好,桌上还有一盘炒好的豆芽,清爽不油腻。配饭再好不过了。
“我想起来了!”许阿叔筷子往碗上一放,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说我怎么瞧着那么眼熟!”
饭桌前的几人皆停下吃饭的手,疑惑不解的望向许阿叔,不知许阿叔在蹙眉凝视了半天沈霄后何出此言。
许阿叔想到答案后,眉宇间的神情都舒缓了。他迫不及待的和几人分享他的发现。
“沈霄,你今天掉的钱袋子拿出来让阿舅瞧瞧。”
沈霄不明所以,但还是从怀中取了出来。
那是一个破烂的不成样子的布袋子。灰扑扑的,甚至上面还有几个小补丁。但同时也不难看出它是被人爱惜着的,被精细小心的缝补好后被心爱的保管着。
许阿叔拿过来,有目的一般的直在袋子口寻摸,没一会儿他就看见了他想找的东西。
他将袋子递给郭虎看:“你瞧,是不是很眼熟?”
郭虎看着口子内部绣着的一朵云,那针脚分外眼熟。
作为许阿叔的枕边人,许阿叔绣花的手艺他再清楚不过。
许阿叔也是知道自个儿手艺如何的,自家姐姐嫁的是个富贵人家,不缺什么,他也就不好献丑,送外甥的都是一些其他的小玩意,就图个新鲜。
他绣过云彩的也就那独独一回。
“这不是你给轻哥儿绣的吗?”他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沈霄:“敢情你到现在还在打轻哥儿注意?”
李旭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的视线在自家公子和许阿叔他们之间打转。
什么情况?
他家公子惦记方家小哥儿?
沈霄眼睫颤颤巍巍,薄唇轻启,言语间不可置信:“这是……方小哥儿的钱袋?”
李旭回过神来,喃喃道:“夫人在世时常说这是公子未婚妻给公子的定亲信物。”
为此,夫人拒了好些来想和他家公子结亲的人家。
公子未婚妻竟是方小哥儿?
“瞎说什么呢!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也值得拿出来说道?”许阿叔瞪了郭虎一眼:“别听你舅父瞎说。”
“我不知道你和你娘这些年在顺江府如何过的。但你娘什么性子,我却是知晓的。想必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儿,才让你娘不得不说你身上有婚约。”
李旭认同的点点头,他家夫人确实只提过他家公子身上有婚约,对方是谁却没说过一星半点。
沈霄回想过往,他母亲的音容笑貌仿若还如昨日。
他犹记得他母亲总是拿这个小布袋调侃他。
这竟是……方小哥儿的吗?
他不由想起他初来南山村遇见方小哥儿的一幕。
彼时方小哥儿衣物单薄,皮肤蜡黄,面容惨白地晕倒在田地里。
到后来接触的种种,他对方小哥儿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这里面并非没有缘由。
李旭瞧他家公子和方家小哥儿好似有故事,耐不住好奇,忙问:“若不介意,许阿舅不妨说道说道。”
说白了都是些幼童不知事时的童言童语,没什么不能说的。
不过提起这件事,就不得不说沈霄他的渣父。
沈霄父亲是家里的庶子,本就是因为在家中没有地位,才会到他们安怀县来做生意。后来又和许阿叔他姐姐相爱。
这门亲事家里本就不太看好,沈霄父亲再如何也是大家族出身,若是沈霄母亲日后过得不顺心,他们也奈何不了人家。
偏偏沈霄母亲看中了那张脸,非要嫁他。
因为一张脸而嫁人的,说出去谁信?
偏偏沈霄母亲就这么做了。
“你的样貌便是随了你父亲。”
李旭看眼他家公子,就算被病痛折磨到如今地步,也不难看出他家公子以前是何等清风霁月的谦谦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