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乐逍出现在酒吧门口。
他戴着黑口罩,身穿黑色大衣,衣摆盖到了膝盖以下,一改往日卫衣牛仔裤的高中生穿搭,显得整个人气场都不一样了,倒真像个成熟稳重的大人。
他在酒吧门口站定,扫视了一圈,很快看见了向南和乐队的朋友们,径直朝卡座走过去。
一路穿过舞动的人群,踩着音乐燃到爆炸的鼓点和五彩斑斓的绚丽灯光,他走到卡座旁,拍了拍向南的肩膀,示意他给自己挪个位置,随后伸手招来了侍应生。
“你还真来啊?”向南一脸担忧地看着他,“别喝了,你不是……”
“医生又没说不能喝酒。”乐逍冲他挑挑眉,点了杯低度数的酒精饮料。
向南看着他面色如常,与往日别无二致,丝毫不见当初的黯然颓丧、满面病容,狐疑地皱了皱眉,终究是没说什么。
“你可算来了!”鼓手兴高采烈地递过去一瓶烈酒,“尝一口,新开的!”
“诶——”
向南还没来得及阻止,却见乐逍从善如流地接过酒瓶,顺势饮了一大口,笑道:“好喝,挺爽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又唠起来了,喧闹嘈杂的说话声中夹杂着恣意爽朗的笑声。乐逍被裹挟其中,融入得毫不违和,和乐队成员们一起放声大笑,最开心时笑得直拍大腿。手里还一直攥着那瓶烈酒,无意识地时不时抿一口,好像喝水一般正常。
向南在一旁看着直摇头,最后恨不得捂住脸,再也不想看他一口接一口地灌酒。
等酒精饮料端上桌时,乐逍都有些微醺了,又叫侍应生换了龙舌兰。
“还喝啊?”向南的五官都快皱到一起了,“待会儿回家了,叶总不会说你?”
“他又不在家。”乐逍勾着嘴角冷笑了一声,一仰头又灌了一口。
酒精仿佛一剂效果强劲的强心针,让他的心肝肺腑都彻底活络过来,温暖的热意在体内缓缓流淌,令四肢都开始微微发热,仿佛泡在温泉里一样舒坦。喉头更是被烈酒熨得滚烫,酒精灼烧着食道,热浪直冲大脑,令他都有种飘飘欲仙的恍惚感。
眼前的景物有些微微模糊了,像是被朦胧的雨雾罩住了似的。七彩的灯光四散,在瞳孔里晕出迷蒙的光晕。
梗在心头数日的苦涩被酒精冲刷得一干二净,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谓困扰他数日的失恋情伤,在此刻不过是生命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比踩死一只蚂蚁还不堪一提。
他和朋友们越聊越欢,趴在向南肩上,整个人笑得发抖。
手里的酒瓶空了,他将空瓶放回桌上,又顺手开了瓶新的。是威士忌,还是龙舌兰?又或者是伏特加?他甚至没看清楚,只是随心所欲地、毫不在意地又猛灌一口。
不知聊了多久,有人在他们卡座边站定,带着一股甜香的柑橘信息素气息。他以为是侍应生带着酒来了,正抬头询问,却见是个陌生的Alpha,呆呆地站在他面前。
Alpha大概还是个大学生,一张白白净净的脸,一脸初出茅庐的稚气。几缕碎发落到额前,更显出几分学生气。他微微垂着头,似乎正斟酌着措辞。借着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乐逍能看见他的双颊一片绯红,耳后更是红得滴血,一路红到了脖子根。
“有什么事吗?”他问道。
“我刚刚在那边卡座,总是注意到你……”Alpha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几乎要被喧闹的音乐声彻底盖住,“你的眼睛很好看。”
“我想请你喝杯酒,可以吗?或是加个联系方式?”
他今天是和同学们来的,刚来没多久就注意到这个身姿挺拔的Omega。他一身黑大衣,步履轻快,脸上戴着口罩,却有一双很亮的眼睛,像夜空里会说话的星星,闪闪发亮。
隔着几个卡座,他一直悄悄注意着Omega这边的动静。见到朋友后,他把口罩摘了,半张脸却隐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出五官如何。他和朋友们搂着肩膀,笑得很开心。手里攥着酒,还时不时仰头喝一口,修长白皙的脖颈在黑暗的环境中格外明显。喉结滚动,偶然有一两滴酒液顺着下颚滚落,一路滑进衣服里,说不出的性感迷人。
或许是目光太过直白炙热,惊动了一旁的同伴。同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多时便锁定了目标。
“你在看那个Omega?”同伴笑着推了推他,“唔,虽然看不清脸长得怎么样,但这动作,这身材,确实可以啊。眼光挺好啊兄弟。”
他笑了笑没说话。
“愣着干什么?喜欢就去要联系方式啊!万一成了呢?”一桌人都开始起哄,推推搡搡地把他往那边卡座赶。
他脚步虚浮地仿佛飘在云端,等下一秒再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对上了Omega盛满笑意的眼睛。
听到Alpha脱口而出的邀请,乐逍仿佛听见了什么有意思的玩笑,眉眼舒展得如同鸟儿翱翔的双翼。一双漂亮的眼睛笑得眯起来,星光仿佛银河倾泻,看得年轻Alpha目不转睛。
他冲害羞的年轻Alpha摆摆手:“喝酒免了。联系方式嘛……抱歉,不能给。”
大约是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上前搭讪,被拒绝后的Alpha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眸,目光正好落到了乐逍伸出的手上。
左手无名指的指根,一枚银色素戒正反射着酒吧里的灯光,显得格外耀眼。
他这才发现眼前的Omega已经有伴侣了,连忙慌张道歉:“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已经有……”
他自动把乐逍和一旁的Alpha鼓手联想成了一对,匆匆忙忙地道歉后,垂着头快速离开了。
乐逍被他的仓惶失措弄得一愣,目光顺着他刚才的方向看去,落到自己指间的戒指上,顿时明白了一切。
“哎呀呀,我们逍逍的魅力就是大。”贝斯手在一旁嬉笑着起哄,“都结婚了还有人来要联系方式!”
她冲乐逍手上的戒指努了努嘴,玩笑道:“现在这个还是太素了,不显眼。逍逍,你赶紧让叶总给你换个新的,十克拉,鸽子蛋!保管隔着十米远都能闪瞎眼,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有对象,不要妄想。”
乐逍敛了笑容,眉目不再如方才舒展,低垂着仿佛旷野上厚重的乌云,压得人喘不过气。
“不用了。”他说道,伸手又灌了口酒,“换戒指什么的,没必要。”
或许是酒劲上头,他放下酒瓶,开始动手摘下自己手上的银戒。明明圈口是测量好的,明明叶既明替他戴上的时候无比顺利,他却好像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好不容易将戒指从手上拔下来。
他用力脱着戒指,拽得指根一片泛红,皮肉撕扯着发痛。
戒指摘下的那一刻,指根仿佛空了一块,像缺失了什么东西似的,空荡荡的令人不安。
银戒卧在他掌心,被他拍在酒吧桌子上,发出刺耳的“叮”的一声响,咕噜咕噜地转了几圈后,终于落在桌上不动了。
众人被他的举动吓得一愣,原本活跃的气氛顿时一僵。
“逍逍,怎么了?”贝斯手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我说错话了?”
“不是。”乐逍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安慰,淡淡地道,“我只是突然感觉,这个戒指戴着没有意义了。”
“我还是想离婚。”
向南一口水差点呛在嗓子眼里,咳了半天才缓过劲来。他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乐逍:“离婚?你之前不是说……”
“对啊逍逍,你们感情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又要离婚了?”贝斯手一脸不解地问。
“是不是叶既明提的?他惹你了?我……”鼓手是个暴脾气,那架势看着恨不得立刻去同叶既明干一架。
“没有,是我想离婚,跟他没关系。”乐逍低声解释道。
“我只是一直觉得,这段婚姻还是太荒诞了,从头到尾,都很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