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帚声停了,小厮疑惑地抬头望向书房紧闭的窗棂,擦拭立柱的丫鬟也停了手,心照不宣的交换眼神,其中一个轻轻摇了摇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府里的下人都知道,能让二小姐哭成这样的,多半又是和国公爷拧上了。
书房内,软垫上的沈兰珠还在抽噎,她用鹅黄云锦的袖口胡乱地蹭着眼角,精心描画的远山眉被泪水洇开一小片狼狈的青黛色,鼻尖也红红的。
“爹爹,”她抬起被泪水洗得晶亮的眸子,带着十二万分的委屈控诉,“那王公子......丹朱看得真真儿的!就在醉花楼后巷,他、他拉扯着人家姑娘的袖子,眼珠子都快黏上去了......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后面的话实在不雅,她又硬生生咽回去,只用更汹涌的委屈漫上眼眶,“我才不去看他那什么破字画!我不过是......不过是隔着屏风,小小声说了他一句,他竟就......就恼羞成怒,拍着桌子说我不知好歹,粗鄙不堪,难登大雅之堂!”
她越说越气,小拳头攥紧了。
沈戎知道女儿嘴里说不出好话。
他坐在上首的太师椅里,指节用力抵住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深深叹了口气。
时光如白驹过隙,当年幽州城里横冲直撞的小丫头,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灼灼其华的十七岁少女,马上就十八了,可这性子......
他看着女儿那张酷似亡妻,此刻却写满不驯的娇颜,只觉心力交瘁。
这两年,他为沈兰珠的婚事几乎愁白了头。
幽州城乃至周边郡县,但凡门第相当,年纪相仿的未婚青年才俊,他几乎是按着名册,拿着放大镜仔仔细细筛了一遍。
柳家的三公子,清俊儒雅,出口成章,是当地有名的才子。
结果沈兰珠去诗会瞄了一眼,回来就撇嘴:“手无缚鸡之力,一阵风就能吹跑的样子,他那细胳膊,怕是连小叔枪上的红缨都提不动!”
陈家的嫡次子,一手台阁体写得方正端严,连京中翰林都曾赞誉。
沈兰珠捏着人家托人递来的,墨香犹存的花笺,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这字......笔画太板正了,一点风流气韵都没有!看着就闷得人喘不过气!”
浑然忘了自己那手被沈戎戏称为“鬼画符”的狂草。
盛家的幼子,家世清白,性情温文尔雅,待人接物无可挑剔。
沈戎本以为这次总该过关,谁知沈兰珠只瞧了一眼,便对着她小叔沈砚皱着小鼻子嘀咕:“盛家哥哥什么都好,就是......嗯,小叔你看,他是不是还没我高?”
气得沈戎差点背过气去。
至于那慕家的庶长子,心思缜密,言谈滴水不漏,在军中历练几年已崭露头角,颇具其父之风,难得的将才。
沈戎想着这个总该合意了吧?
谁知沈兰珠听了他几次与人交谈后,小嘴一撇,眼中是毫不掩饰嫌弃:“心思弯弯绕绕比那十八盘山路还多!跟他说话,总觉得他在算计什么,句句都像藏着钩子,累得慌!”
“万一以后把我算计了,人财两空可怎么办啊?”
幽州地界的青年才俊,清流名门,世家子弟,竟无一人能入得沈二小姐的法眼。
今日这位王公子,家世也算勉强够看,沈戎本也存着三分犹豫,结果......果然是个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兰儿虽任性,今日这事却占着十足的理。
“唉......”沈戎又是一声长叹,满腔的无奈溢出来,“兰儿,你这眼光......你这性子......叫为父如何是好?女子终归......”
“女子终归要嫁人?”沈兰珠猛地抬起头,泪痕未干,嘴角却已得意地翘起,方才的委屈和可怜瞬间被狡黠取代,变脸之快令人咋舌,“爹爹!我是您的女儿,镇国公府的嫡小姐!我要星星您不敢摘月亮!家里金山银山粮仓都堆得顶破了天,养我一个闲人,养到八十岁、一百岁又如何?家里还差我一口饭吃不成?”
“您百年之后,还有阿渊养我呢!”
沈戎:“......”
她眼珠灵动地一转,熟练地搬出了最有效的挡箭牌:“您瞧我小叔,都二十五了,刀头舔血,枪林箭雨里来去,不也照样逍遥自在,连个红袖添香的人影儿都没!他都不急,您催我做什么?”
提到沈砚,她像是找到了最牢不可破的论据,说得愈发兴起:“您看小叔那把破云枪使得,那才叫天神下凡!横扫千军!再看看您给我找的那些公子哥儿,提笔的提笔,算账的算账,连个硬弓都拉不满......我堂堂镇国公府的二小姐,怎么能嫁给他们......”
她下巴一扬,带着小女儿特有的娇纵,“我就算去慈云庵做姑子也断然不会嫁给他们那些人。”
“小叔不也是认为没人比得上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