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间重新昏暗,更适合睡觉了,她平复半晌,还是轻手轻脚地下了榻。
他欲提笔蘸墨,继续完成字稿,背影静默,不会吵醒她,却被一双柔软的手捂住了眼。
“更深露重,不许再写了。”
声音富有情绪,妩媚幽怨,一下子让他手腕僵滞。
哪怕不能视物,也不妨碍墨笔被他准确搁置在砚台,可惜冯筝会错了意,以为他要继续蘸墨以示拒绝。
眼看拒绝的人快要说出不动听的话,她头脑一热,双手向下捂住他嘴唇。
掌心贴唇,触感突如其来,高豫敏感回避,但这姑娘尚没来得及松手,嘴唇轻轻蹭过她手臂。
手臂内侧,一粒痣点逗留着余温,过电般地,冯筝连忙撒开了手。
那是一粒红痣,浑身唯一醒目的痣点,方才情景历历在目,她不受控地耳红耳热。
此刻高豫也没多坦荡,红痣在脑海中短暂停留,高豫尽量平复,哪怕处境再尴尬,也无法做到不动声色。
“对不住,是我冒犯。”
这个时候,只要她顺水推舟的一句谅解,难堪的局面便能使双方的情面都得到挽回。
但她似乎不紧张颜面,根本没理睬他,紧抿唇瓣逃回了里间,蹬鞋盖被的声音一气呵成。
闻声,高豫屏息片刻,提笔清静脑子,久久写不出一个字眼,尝试继续完稿的他,很快便弃置笔墨仰躺在椅上,抬手覆眼。
黑暗中,理智和私欲抵死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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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这事能不能翻篇,既定的行程还是要继续。
隔天清早,护卫们将最后一抬箱笼搬上马车,约摸一刻钟后,冯筝锁了宅门出来。
出于昨晚没睡好的缘故,她精神蔫蔫,晨起又发现来了月信,脸色就显得有点苍白。
哪怕用粉简单遮了遮黑眼圈,用唇脂抬了抬气色,她也知道自己此刻的状态肯定不好。
赁给他们宅院的妇人早就在等,她加快了脚步,将钥匙如数交还给对方。
妇人年纪四十左右,揣起手头的钥匙串,倒没留心她哪里不自在,客套地问,“姑娘这就要走了?”
“是啊,宴席不等人。”
她尚且记得,妇人初见他们时,眼神就不停地往她和高豫身上瞟,跟邻里婶娘起哄时的反应一样。
回娘家探亲,哪有赴宴的理由简单干脆,而且据淮阳回信,符府本就打算摆宴招待,一句话的事,能省去许多麻烦。
妇人没多问,回道也对。扭头看到起初见到时还负着重伤的青年,此刻正配合着侍从清点物用,挺拔利落,妇人又忍不住笑道,“清晨听说要结租的时候我还纳闷,如今见全了人,我倒也不意外了。”
“所以说,身体康健才方便赶路,姑娘能够照顾好别人,也同样要照顾好自己。”
冯筝含笑应下,临走前又问她,附近哪里有卖红糖。妇人一听就懂,思索了下,指了指路,又好意劝她多歇几天,租钱减半,冯筝不愿拖延,毕竟再往前不远就能到淮阳。
前段时间买的药膳,以及箱笼里的生姜茶包,如今已经没剩下多少,虽然最近晨起没怎么出汗,眼看年底慢慢转凉,还是需要暖宫滋脾。
路上,元逢拿着药方照例去采买,回程时却发现,高豫已经先他一步回来。
元逢不禁多心,怀疑他刚刚走远又在藏什么私,跟过去一探究竟,顺便问元值,“他去干什么了?”
元值摇头,“他没讲,我就没问。”
车壁响起叩动声,冯筝撩起车帘,见到属于高豫的脸时没多意外。
冯筝鼓着眼睛瞪他一眼,发现递来的红糖豆羹,才又认栽般轻叹一声,接纳了他的好意,放下帘子隔绝掉视线。
一段情景给两个护卫看呆了,毕竟对高三郎一向护短的姑娘,会朝他瞪眼本身就是件稀奇事。
冯筝捧着蒸碗,猜到她与妇人的对话已被高豫听去。碗里浇了薄薄一层红糖,咸豆花中和了糖的齁甜,吃进胃里,既缓冲了饥饿,也减轻了月信突至的不适感,这样一来,记起昨夜那场意外的亲近,也没那么耿耿于怀了。
元值跟哥哥嘟囔,“辰时都快过了,现在才想起来献殷勤,姑娘可不会记他的好。”
“少说两句吧,总比观望着她挨饿,无动于衷的强。”
这边冯筝错过了早膳,吃完一大碗豆羹,半条胳膊熟稔地递出来,笑容颇美,“劳驾了,帮我把碗还给高大善人。”
四字称呼咬得略重,元值语塞,他刚刚跟哥哥吐露不满,声音刻意抬高,确保姑娘可以听见,结果借题发挥不成,感觉被打脸。
元值动弹得慢,还是元逢老实照做,不假辞色地完成交涉后,收紧缰绳继续出行。
等路过貌似高大善人逗留过的糖羹铺子,元值终于暗哂。
“高三郎好手段,哄得姑娘服服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