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后春至,冰雪未融。
乡下的夜黑的清澈,是最为上等的黑曜石。
青年一张脸默在黑暗中,薄唇轻抿,眼尾凌冽,可看人时眼尾一弯,唇角一勾,倒不像在过冬,反而似春暖花开。
“刺啦”一声,突如其来的光亮洒满了青年大半张脸。
“诶,行了!行了!翰里!”中年妇女声音淳朴憨厚。
林翰里把梯子搬到一旁,甩了甩手上的灰尘,试图让自己布满灰尘的手指干净一点。
“辛苦了啊。”林大婶拿着扫帚站在一旁,简单扫了几下地,又端过来一盆清水,带着一嘴乡音,“这不灯泡坏了,我家那口子还没回来,我又不知道怎么弄,得亏你了——诶!别扫了别扫了,放着婶来扫就行了!”
林翰里争不过林婶,便只能到旁边洗了把手。
林大婶边扫边碎碎念,“等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吧。”
林翰里听见这话温和一笑,用着相似的乡音回:“家里炖饭了。”
“吃顿吧……真不留啊?那就拿着。”林大婶指指门口早有预备的一个篮子,亲眼看着青年拿起篮子,又把林翰里一路送到大门口外巷子,“回去路上慢点啊。”
“好,篮子明天给婶送回来。”林翰里扣上外套的扣子,彻底遮住内里一层大黑铜币纹棉袄,回头一笑时,好像身上穿的不是老头牌大棉袄,倒像披了件雍容华贵的大氅。
“这孩子。”林大婶穿着大花袄站在原地无奈笑道,知道林翰里这“送回来”的意思就是要再送来点别的东西,半晌,忽然一拍手惊呼:“哎呀,锅里的肉!”
……
炊烟渺渺,归家的人点燃了灶火。
门口懒洋洋的大黄狗耳朵动了一动,察觉到什么,肌肉紧绷,四只腿一起用劲,下一瞬就黏黏糊糊地蹭到刚归家的青年的身边,细溜溜的尾巴摇地欢快,活似螺旋桨一样。
林翰里一个人住在乡下,这黄狗又是个胃口大的,林翰里今日出门帮林婶修灯泡,回来的有些晚,这黄狗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这会黑豆一样的眼珠都快冒绿光了。
“等会等会,我把饭热一下啊。”眼尾凌冽的冷肤青年爱笑,笑容冲淡了一身凌厉,让青年俊朗又温和,带着一点风吹的柔软,林翰里笑着踢了下脚边黏糊着的黄狗,进了灶屋。
灶屋里的木方桌上,铁花盆上盖着白花盘子,白花盘子上又象征性的盖了层笼布,一层层掀开,铁花盆里盛着一碗朴素的炖白菜,飘在上面的油渣有些凝固,以至于卖相有些糟糕。
桌子低,大黄狗的脑袋枕在上面,眼珠子就放在篮子里和炖白菜上打转。
林翰里起灶开火,把冷掉的炖白菜重新炖上,这才把篮子的补掀开,看见了一碗汩汩冒着热气的鸡蛋羹。
林翰里感叹一声,敲了敲篮子道:“这可是林婶的拿手活!”
直到晚饭过后,一天尽数过完。
林翰里搓着因为洗碗而发凉的手,坐在正厅沙发上,身姿如竹,面若温玉,泛黄的灯光铺洒在他身上,透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温馨。
“第六次,大约是现在吧。”灯光下,青年自言自语,而后闭上了眼。
林翰里自小便知道自己命格特殊,因此无论遇上什么、遭遇什么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所以当他遇到了本不该存在之物——一个奇怪的空间,他以一种平静乐观的心态,十分坦然地接受了命运的戏弄。
这个空间出现在林翰里寒假返乡的第一天,彼时青年在火车内带着口罩和帽子,稍红的耳尖隐藏在黑色羽绒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