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可对于现在身处冻灾的百姓来说,却是能让他们熬过这个冻灾的本钱。
那农户感动的给两人行了几个大礼,临走时还帮两人把狗和笼子都送到客栈才离开。
“原来钱是这么有用的东西。”
司言茉从小被爹娘宠惯了,司家生意做的又大,她和姐姐从不缺吃穿用度。
她那个时候不理解为什么街上会有人流浪,为什么会有人为了一文钱活不下去,为什么她随手扔在乞丐碗里的一两银子能得到三叩九拜……
这次来了萨克,她才知道,原来一文钱可以做那么多事,可以让一个人多活几天。
比起她的唏嘘,周言卿更多的是习惯。
他曾经也是这样,就想着自己只要能多赚一点钱,就能多活一天。
现在他不用了,他想让更多人多活一天。
也许是不想让今日的放松变得沉重,他岔开话题,看向女人手中的小狗:“你喜欢狗?”
“是啊,小时候就喜欢,一直想养一只,就是姐姐害怕,才一直没养。”
“那……”男人眯起眼,凑近她,“你之前叫我小狗……”
听出男人的言外之意,司言茉顿时红了脸颊。
她别过头去,轻轻推开他,“我说的是小狗 ,你……”
“我怎么了?”周言卿笑着,那双好看的丹凤眼微微弯曲,是属于他这个年纪的鲜活。
司言茉只是余光瞥见,心跳便漏了一拍,“你……你算大狗。”
她说着,就想跑,被周言卿一把搂入怀中,故意将呼吸吐露在她耳侧,带着几分蛊惑:“那你喜欢大狗吗?”
“我……”司言茉瞬间觉着整个耳朵乃至脖颈都烧起来了,想躲又没法躲,只好认命道:“有一点行了吧……”
她声音很小,可还是被周言卿听见,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
他将下巴搭在她的肩上,轻声诱哄:“再说一遍,阿茉。”
“还在街上呢……”虽说四周倒也没那么多人,可司言茉还是觉着有上千只眼睛在盯着她,她的脸几乎红透了。
那人却不依不饶,“我不管,你要是不再说一遍,我就不放你走。”
“无赖!”
她嗔怒,在周言卿看来却像只被惹火的猫——凶是凶,却一点不吓人,反而是叫人的心都被萌化了。
他简直要喜欢死了!
“再说一遍嘛,求你了,夫人~”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撒娇,在女人的脸颊处亲了一口,更是把司言茉吓了一跳。
“都说了在街上呢!你怎么?”她下意识的环顾四周,还好没人看见。
周言卿不以为意,眼底笑意更甚,“别怕,这边民风开放,有人看见也没事的。他们只会说,小夫妻怎么感情这么好?”
无理也要辩三分!
司言茉真想把他扔到雪地里,故意道:“我现在不喜欢大狗了。”
“啊?”周言卿佯装受伤地一手捂住胸口,“那我岂不是失宠了?不要啊夫人,我很乖的!大狗比小狗乖。”
他有些凑近,偷偷咬了一下司言茉的耳朵,嗓音低沉:“还会小狗不会的……”
“流氓!”司言茉回手去捶他的腿,“你要是在这样,我真不理你了!”
一听这话,某只大狗瞬间老实,耳朵仿佛都耷拉下来,“好好好,我错了,就想再听你说一遍喜欢嘛……”
他嘟囔着松开手,乖乖站好,“那我们是回客栈,还是再逛一会儿?”
“去给小狗买吃的。”司言茉说着,大步往前走,留下一个高大的身影委屈巴巴地在后面跟着。
她余光瞥见雪地里的影子,忍不住偷笑。
这人还真是……
就会装可怜!
她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嘴角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好啦,大狗小狗都喜欢!行了吧!”
那耷拉着尾巴的大狗瞬间抬起头,眼中满是惊喜,连眼角的眉梢都带着幸福的喜悦。
他快步小跑到她身边,偷偷牵起她的手,若是后面真的有尾巴,此刻,只怕已经摇出残影了。
“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的!”
司言茉不知道,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有人说他像狗一样没人要,只能夹着尾巴在街上讨生活。
丧家之犬,莫过如此。
从那个时候起,他开始讨厌狗这个词,甚至会讨厌狗,在秦安城的军营都不会养狗。
以至于他第一次听到司言茉说,他像小狗,他是真的觉得对方在羞辱他。
可现在……他看着身旁的女子,眸中是难以掩藏的爱意。
小狗就小狗吧,当她的小狗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说喜欢,不是吗?